李登强 发表于 2009-9-15 13:46:30

诚征:梅谦次郎(日本文化人系列)新票、纪念戳各一枚

即最下一排左起第三位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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叶帆 发表于 2009-9-15 17:15:14

http://www.nfjiyou.com/bbs/viewthread.php?tid=12697&extra=page%3D1烦请李友移步此贴,把事情处理完美!

李登强 发表于 2009-9-15 23:52:16

本来今天心情不错,看了那个帖子就想骂人。我已经给他说过很多次了:我这边物业服务很差,挂号信和邮政汇款根本不送,所以经常接不到,我买邮票一般就用快递。别人汇款我也只接受银行转账或支付宝。
   那本书我找过他要他付款,但是他说已经给我汇了(我不接受邮政汇款他不说),我这边没收到。按常理,一段时间邮局是退回的。他让我拿着身份证到邮局问一下,我这边3个邮局,我也问了,没有。
   这段时间忙,没时间上网。
   这是最后一次解释,告诉你启云:前段时间我已经说过,一周之内你要是不付款的话就取消交易(已经过了很长时间了),你不理。还在网上穷忽悠,感觉我是在骗你。告诉你,这本书我都送了一些给不认识的朋友,你以为天下人都和你一样吗?
   集邮本来就是玩,想不到那么多鸡巴事逼逼扯扯!

叶帆 发表于 2009-9-16 11:59:16

李登强先生!你好!

我记得你在QQ群里写你是律师!按道理来说,你的职业应该是属于素养要求比较高的工作。

我从你们发的帖子中得知你们发生了交易上的纠纷。至于内情怎样,我不会听一方之词,所以我跟贴,希望你能做出合理解释,我想应该没错吧?

启云已经将汇票号码等一一列出,在等待你的回复,你一句“这是最后一次解释”,就把事情完全推掉,似乎难于让人接受。而你发的这个帖子,更让人感到疑惑。

此贴保留,等待启云回复,如果事实证据确凿,我们希望李先生届时会再做解释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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